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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出他人的自畫像:談《班托的素描簿》的共同情動力

文:徐明瀚


念哲學系時寫過四年誠品文案,碩、博班評論電影與藝術至今,擔任書籍與雜誌編輯多年,

深信思想是停留在最大擺盪下的最小振幅之中,主持有個人網站「綠洲藝影」。




英國視覺文化批評家約翰‧伯格,其著作可以說是台灣在眾多藝術類翻譯書作者中,引進數量最為可觀的一位,在這背後的成因,不盡然是出版社單方面有心為之,而可以說讀者大眾是接受他的書不斷出版與重版的,最近即將重版的《班托的素描簿》便是一例。這本書是約翰‧伯格在85歲高齡寫的一本小書,乍看之下處理的是17世紀哲學家班乃狄克‧斯賓諾莎(小名班托)的思想,但書的形式,卻是從一本虛構的素描簿來進行,伯格知道斯賓諾莎有素描的習慣,但從未見過簿冊,於是伯格在這個空缺處開始想像,進行他的論述與創作。


相較於一般藝術或哲學研究領域中,多數學者都需要經年累月地建構其著作,約翰‧伯格則比較像是華特‧班雅明、蘇珊‧宋妲、漢娜‧鄂蘭這類非學院派的作者,常常是以在時事評論或藝文相關雜誌上撰文為基礎,並且較不拘學術書寫體例,而總可以提出一些較為新穎的見解,在提出觀點的敘述手法,也比較新鮮。在這點上,約翰伯格的書寫總被人們廣為接受,並非沒有道理。當然,這種介於大眾與學術之間雅俗共賞的寫作,並非作家隨興所至,想到哪裡寫到哪裡的恣意而為可以達成,在許多知性的線索中,我們可以看到約翰‧伯格在其洗鍊的文句中,看見他試圖與眾多評論家前人對話的用心,而我們可在本書中看見更多屬於情感的線條。


如果說《攝影的異議》是作為編輯的傑夫‧戴爾有意將約翰‧伯格數十年的攝影文論集結起來,而試圖創造班雅明《機械複製時代的藝術作品》、巴特《明室》和宋妲《論攝影》的新一波攝影書關於「觀看、注視」(Regard)的高峰。那麼《班托的素描簿》,約翰伯格則是用一種不假他人之手,直接去面對斯賓諾莎《知性改進論》、《倫理學》和德勒茲《史賓諾莎的實踐哲學》、《史賓諾莎的表現問題》留下來的「情動力、感觸」(Affect)思想遺產。套句羅蘭‧巴特的術語,前者是用相當「知面」的方式,從論理和符號化的知識層面,來討論視覺,那麼後者則是直接迎向「刺點」,從那些讓伯格自己一發不可收拾的觸景和充滿存在感的圖像著手,筆尖騎劫著紙紋,一筆一「畫」地,夾敘夾「藝」地,「讓這些存在更舒服一點」地構作出一章又一章的幾何靜思、一張又一張的肖像靜物。


本書是由幾個大篇文章去掉主標後所隱然地構成,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在討論「畫素描」與「說故事」的原始動力,正如英文原版副書名所問的那樣:How does the impulse to draw something again?這兩項「捉引」(drawing)技藝,在約翰柏格的認知中是差異同構、系出同源的。伯格說:「素描這項動作能觸碰到某種最為初始、比邏輯裡存在的東西,或被這些東西觸碰到。」而說故事的動能也類似於此,他說:「當故事讓我們留下深刻印象或感動我們的時候,它會引發某種東西。[…]此東西好像是被閱讀的那個故事的血液,與閱讀者的人生故事的血液彼此交融」。故事的方式對他而言,分作兩類:一種是向內轉的神祕,另一種是向外轉的揭露展現,而伯格說他相信的是前者,因為神秘「不是某種需要解開而是需要隨身攜帶的東西」而就馬克思主義的歷史觀來說,「隱藏包裹著神祕,神秘屬於未來,代表了連續。」斯賓諾莎神學常常強調事物最初藉以存在的本質,便是在此處彰顯其永恆的時間性。


《班托的素描簿》在書中引用了許多來自於斯賓諾莎《知性改進論》和《倫理學》命題與證明的文字段落,循著他慣用的插敘手法,把這些句數頗多的段落頗顯突兀地插在行文中間,你可以說那是一種理論的補強,或是自我敘述的他人背書,甚或是一種斯賓諾莎也在伯格作畫現場的證明。但無論是哪一種,他是將《知性改進論》和《倫理學》混同地將之引用在該書之中。然而在《班托的素描簿》全書引用斯賓諾莎段落數量上,《知性改進論》只被引用一次,《倫理學》被引用了廿七次之多。


正如《班托的素描簿》書中源自於斯賓諾莎手繪原稿的圖僅有一張,其餘六十二張圖皆是出自伯格的手筆,其中亦包括了本書最後一張斯賓諾莎的肖像畫當然也非哲學家親筆所畫的自畫像。那張僅有的斯賓諾莎手繪圖,是這位終生以研磨和拋光鏡片為生、拒絕任何贊助者津貼的哲學家,對望遠鏡和眼睛之相關光學視線的分析圖解(Diagram)。我們會發現,這張圖片是非常幾何學式的,線條統一且規矩,充滿著直線、曲折率和入射角度等運算,連人眼也像是解剖醫學般生硬。反觀全書中其他由約翰‧伯格本人所繪的素描,則是幾乎完全沒有直線,筆跡騷亂而緊張且近乎潦草,然而每個靜物或人物素描,卻充滿著神韻,讓人不會懷疑他為什麼要畫這個對象。


伯格說,是那些東西「要求我把它們畫下來。」而故事則總是「那些懇求被寫下的故事」這種創作在被動狀態所觸發的情境,正就是斯賓諾莎在《倫理學》書中所謂的「情動力」;而其所畫下的人事地物則皆蘊含著彼此共通的「共同觀念」(common notions)。所以在理論層次上來說,《倫理學》的確更貼切於此書的感受性,難怪乎伯格引用比例如此之高。法國哲學家德勒茲曾說,斯賓諾莎之所以寫不完《知性改進論》而轉向去寫《倫理學》,關鍵就在於斯賓諾莎的共同概念與其說來自於幾何學觀念,不如說是理化的、生物學式的。在這個意義上,當我們看到約翰‧伯格在《班托的素描簿》書中畫了許許多多的晶體混成物與花花草草,你可以說這的確像是「班托的素描簿」,也可說,這更是伯格為班托所畫的自畫像,更為精確的說,是因為所有的畫像都聯繫著萬物共同的神秘本質,使得這一切才有了可能。



《班托的素描簿》

作者:約翰‧伯格(John Berger)

譯者:吳莉君

出版社:麥田出版

出版月份:2012年7月(即將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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