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個展覽空間內,共同展出了兩個展覽,作為觀眾的你和我,會選擇理所當然的把它們分開來看,還是一併來看的好?
同一個藝術空間中同時展出了兩個展覽,當我們排除了資金租場或是作品數量能否應付整個藝術空間等實際問題,我們其實可以將之視為一種互涉的嘗試。這兩個展覽分別是魏貝妮的《左》跟黎振寧的《墮井的人》,屬兩位藝術家的個展,場內的燈光偏暗,利用布幕間開為兩個展覽。從作品的媒介、表達主題、風格等方面來看,能看出兩位藝術家統一兼有系統的創作發展路向:魏貝妮展出一系列大型的裝置作品,利用一些復康器械如輪椅、四腳架等,然後在這些器械上加上動力機械的部件,令這些器械動起來,改變了那些器械的原有面貌,並配合光與聲音的效果,增強了視覺以外的感官經驗;黎振寧的作品都是錄像裝置,六套錄像作品就算一些偏離了一些因果的時序關係,觀眾仍能從錄影中找尋到當中的敘事成分,內容上以自身的身體作為創作的起始點,亦可算是一種自畫像式的記錄與反思。
一個裝置作品,另一個錄像作品,或者你會認為兩者大相逕庭,甚至驟然來看,亦難以看出主題上的共通點,然而,正因為兩個展覽在同一個空間展出,讓觀眾能將兩個展覽並列而視,這又未尚不可,由於展覽置在同一空間上,觀眾更容易互涉閱讀兩人的展覽及作品,正如量度長短這些相對的概念一樣,不同的表達方式在互相比對下更突顯出創作的獨有特質,更會發現他們創作上的共同點。然而,兩人的異同都在於「光」。
看畢兩個展覽,對比最為強烈的莫過於兩人處理作品的手法及展示作品的方式中,帶於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氣氛,掌管氣氛的其中一個基調源於光,以及作品的表達形式。光影是他們的相同之處,也是彼此的差異。黎氏的影像作品就是一種光影,換言之,光影就是黎振寧作品的內容,展覽中的大部分的光源也來自作品本身,作品大部分的電視機都放置到視平線以下的位置,有的透過投影機把作品投影到地上。環境猶如戲院一般昏暗,這種呈現的方式有效地凝聚觀眾的視線集中到螢光幕及投影上,以及附近的裝置,如《挖井的人》,錄像利用投影機將之投影到地上去,觀眾需底下頭彎著腰來觀看不同的錄像作品,一如電影院的格局與電影內的特寫鏡頭,觀眾的視野及感官受制於環境而被收窄,亦像從鑰匙孔中窺探別人的活動,這跟藝術家探索自身的情感為主的內在反思及創作動機不謀而合,還是教觀眾以第一身的方式「重演」了藝術家的行為,在窺看藝術家的過程中,同樣是一種觀眾自我的觀照。
魏貝妮的《左》,從展覽觀感而言則與《墮井的人》構成了一個很大的對比,明顯地環境較為開明,作品裝置到不同的位置上,如四腳架吊掛在高空,《造夢者》的輪椅輪充斥了整個空間,亦有如《遊樂場》,作品放置到展覽空間的一角裡,觀眾的視野不擴闊到整個展覽空間,你要環看四周,才能看到作品的各種細節。然而,透過光影及聲音效果,裝置作品陳列在不同的光源下,作品的剪影都投影到牆上去,剪影,從來都付與觀者許多的想像空間,擺動中復康器械及木馬玩偶等剪影,「遊樂」與「傷健」等的隱喻交織出一種具文學性的意象,亦猶如走馬燈一樣,實體的作品在燈光下放大成不同的剪影,增加了不少的視覺效果,同時像放大鏡般呈現出復康器械內部的複雜結構,透過光來擴充了作品的張力,而更重要的,真實的作品與虛擬的剪影並列,大小比例、視覺錯置等元素成功地營造出一種虛幻的感覺,令作品超越了物理性質的空間感,一種錯視的觀感。在虛實兩存的環境下,我們被作品包圍一樣,是觀感,也是一種壓迫感。
當然,光影也只是兩個展覽中的其中一個異同特徵,從視覺的表現手法中,成為一種閱讀的切入點,作為一種對照。毫無疑問,我會把兩個展覽的作品一併閱讀,如同細聽兩人交談一樣,再從中找到對話中的警語來回味。
黎振寧個展「墮井的人」/「左」展個妮貝魏
2013年4月13至22日.JCCAC L0藝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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